第一位是芬蘭的馬丁摩爾。他把德國愛迪達店面的櫥窗,變成一面巨大的螢幕。路人只要用手觸控,就可旋轉螢幕上真人大小模特兒的姿勢,看清楚衣服前後左右的細節。若想購買,打開手機、輸入密碼,手機就和螢幕連線。用手把螢幕上商品拖進「購物袋」,手機就同步呈現已購買,接著可用手機付費。
另一位是日本的川村真司。日本的音樂電視台請他做一支廣告,主題是「音樂能拯救未來」。他先想到孩子是未來的主人翁,但覺得老套。進一步想到「精子」才是未來的主人翁。於是他用拍攝科幻片的「動作捕捉」技術,把精子游泳畫面做成動畫。這些「蝌蚪」,成了廣告中的舞者。在音樂台的網站,網友點選播放任一首歌,「蝌蚪舞者」就會隨著那首歌的節奏起舞。
為什麼創意人,會想到這麼高科技的ideas?
台灣這樣「文武雙全」的人才多不多?